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3.56万元,较上年增加28.45万元,增加13.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2017年财政未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83.8万元,较上年增加32.95万元,主要增加在自治区能源局。2016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自治区能源局,2017年增加能源专项经费(自治区能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暂未单列,部门预算暂列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76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其原因在于:2017年财政部门规定对2001年以前购置车辆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部门在审核压减我委报送的2017年部门预算时,由于预算系统故障,造成经济科目数据错误,出现公务运行维护费超上年水平现象,2017年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进行调整。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本年无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