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紧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全区液化天然气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防止进行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
告诫会对相关企业提出“六不准”:即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准恶意囤积;不准价格欺诈。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参会企业均郑重承诺,将此次告诫会内容传达到下属每一个业务单元,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