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365-体育在线门户网站”(www.gzxdld.com)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邮编:830002;电话:0991-2821741;电子邮箱:BGS@XJDRC.GPV.CN。
200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认真组织从事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加强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沟通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为正确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奠定基础。
二、调整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09年,为充分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我委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了进一步调整,进一步规范了专栏公开的信息内容,在原来专栏的醒目位置突出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菜单,使专栏更直观、简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定期将2009年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汇总形成了《200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整理汇总共47件,并将《文件目录》和涉及文件移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自治区档案局),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发布,及时的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信息咨询申请。
五、工作人员情况及收费情况
我委机关办公室承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1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正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和办理有关收费手续。2009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行为。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08年虽然有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需提高。
2010年,我委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以下改进:一是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制定完善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时限,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二O一O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