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313002 | ||
标 题 | 必须招标的范围 | ||
姓 名 | 芦** | ||
手 机 | 152****5870 | ||
回复内容: | 你好,现将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造价咨询、审图机构、保险服务机构是否需要公开招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1〕79号) 第七条,都明确了对规定范围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依法招标。未对造价咨询单位、审图机构、保险服务机构的招标方式和规模标准进行明确规定,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选择招标方式。 二、关于招标代理费超过30万元,是否列入公开招标的范围的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法律未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方式和规模标准进行明确规定,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选择招标方式。 |
||
处理时间 | 2017年03月16日 |
1.本栏目仅受理向我委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非本委职能、非意见建议类信息不予受理。 2.表单内带*项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您的电话和电子邮件仅供联系使用,不对外公开。 3.请注意用语文明、准确,内容真实、有针对性。若来信内容虚假或不文明,将不予答复。 4.请勿重复提交同一来信。若来信内容与其他已公开的来信相同或类似,我们将不再作答。 5.我们将选择有代表性的来信内容在本栏目公开,若您认为来信内容不适宜公开,请在“能否公开”栏中选择“否”。 6.公开的来信内容,在“政民互动”栏目的“咨询举报查询”中查询。 7.不公开的来信内容,每个受理的来信将生成查询号,您可凭该号查询答复内... |
查看详细 |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3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8 网站地图
开办单位:365-体育在线
主办单位:365-体育在线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新ICP备1200128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