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公司收费 |
留言日期 | 2017/07/04 |
联系人姓名 | 张** |
手机 | 186****4110 |
留言人Email | 973393581@qq.com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之后,再收取卫生费是否合法? |
回复时间 | 2017/07/06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已含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费,不应再单独收取卫生清扫费。但鉴于我区大部分地(州、市)的垃圾处理费是单独收取的,请你联系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询问收取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如有疑问请与我委医价处联系,联系电话:2810931。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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