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对政府性债务规范和清理工作的要求,新疆银监局立即行动,督促相关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印发了《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防止违规变相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并提出三项举措:
一是认真做好“1+3”,提高政治站位。监管部门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围绕总目标、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以铁的意志、铁的手腕、铁的执行力完成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是迅速行动,认真对标对表。“上面千根线,落实一根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务必连夜安排部署,将工作要求传导到县一级分支机构,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主动与地方政府紧密衔接,彻底摸清底数,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户逐笔列出清单,全力收回违规贷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发生的政府性债务在4月3日前全部清零。
三是从严从重,对“顶风作案”者实施“顶格双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性债务规范和清理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监管法律法规和新疆银监局提出的“十一条禁令”。进一步转变经营发展理念,由追求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坚决不搞“唯数字论”、“唯规模论”。对银行违规问题,在自治区党委问责的同时,监管部门也要一查到底,从严从重处理,对机构实行顶格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终身追责,绝不姑息!(自治区银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