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就业扶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为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就业第一,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突出南疆地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季度,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6.1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其中,就地就近转移40.4万人次,占转移人数的87%;疆内本地区转移3.5万人次,占7%;整建制转移内地企业702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30.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21人,增幅为49%。
重点群体就业进展总体顺利。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4100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2.5%。其中,男性23410人,女性17590人;就地就近转移28319人,疆内跨地区转移8490人,转移援疆省市企业就业2742人,转移兵团就业1449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保持平稳。城镇新增就业12.8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9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4%,控制在4.5%以内。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25%,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
企业就业稳中有升。城镇新增就业中,企业就业4.5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的35.05%,同比增加0.15万人,增长3.45%。其中,中小微企业就业4.2万人,占企业就业的93.33%,同比增加0.07万人,增长1.69%。
稳定就业稳中有升。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稳定就业7.87万人;稳定就业人数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61.29%,保持在60%以上。
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全区新增创业1.6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5%,同比增加0.53万人,增长47.32%,带动就业3.8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11%,同比增加1.36万人,增长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