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能源行业特点和系统优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贫困地区能源加快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能源保障和支撑,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治理,优先规划布局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高质量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启动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快实施动力电全覆盖工程,建立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光伏扶贫规模,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和效果;优先安排贫困地区投资补助资金,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各类改革试点,调整完善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水电利益共享机制,优先保障特殊地区能源发展需求,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更多分享能源资源开发收益。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8〕42号)要求,以南疆四地州和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为重点,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打好新疆脱贫攻坚战,为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