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发行5.5亿元企业债券。后因行业原因,连续三年亏损,还本付息任务艰巨。2016年在我委的积极协调下金特钢铁完成付息工作,避免了违约的发生。2017年,我委高度重视金特钢铁企业债券付息工作,提前三个月督促州发改委和金特钢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按时付息。我委提前一个半月会同巴州发改委、和静县人民政府和金特钢铁主要领导就还本付息工作召开会议,充分解释违约对巴州乃至全区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在自治区发改委、巴州发改委及和静县人民政府的协调下,发行人股东为发行人拨付付息资金,提前完成2017年付息工作。
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和存续期管理工作,把企业债券风险管好,管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